原本是好萊塢電影的術語。當卓別林與其他演員一起創辦電影公司時,他們選用明星演員,並以其為前提企畫和製作,從此「明星系統」便成為以頂級明星為中心的電影製作體系之代稱。
手塚治虫漫畫中的「明星系統」則與好萊塢電影略有不同,他是將漫畫人物當成電影演員來對待。就像一個演員扮演很多角色一樣,一個人物也會在不同漫畫中扮演不同的角色。
除了手塚的漫畫,沒有其他漫畫是用這種方式畫的。一部漫畫的主角不可能變成另一部漫畫的配角,甚至是反派角色。
然而,手塚將漫畫中的登場人物都視為真正的演員,並樂於作為導演指導他們表演。讀者看到人物在其他漫畫登場也覺得很有趣,例如阿童木在另一部作品扮演綁匪的兒子。
手塚治虫甚至考慮了每個角色的片酬,真心將漫畫創作和電影創作結合起來,看得出來他非常享受當好萊塢大導演的感覺。